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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税法一》知识点:税收管辖权

admin 税法 2024-10-06 14:56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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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分类

1.税收管辖权的概念

税收管辖权,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,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。税收管辖权并不是在国际税收形成后才出现的,而是在税收产生的同时就存在了。

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。

2.税收管辖权的分类

根据行使征税权力的原则和税收管辖范围、内容的不同,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:①来源地管辖权、②居民管辖权和③公民管辖权。

(二)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

1.约束居民(公民)管辖权的国际惯例

(1)自然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。

其一,住所标准。任何个人在一国境内拥有永久性或习惯性住所,就成为该国的居民,该国则可以依

居民管辖权征税。

其二,时间标准。任何个人在一国境内居住或停留达到一定时间以上,就成为该国的居民,该国则可以依据居民管辖权征税。

其三,意愿标准。任何个人在一国境内有居住的主观意愿,就可以被视为该国的居民,该国则可以依据居民管辖权征税。

(2)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特殊判定标准。(今年作为重点)

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,应按以下顺序来判定跨国自然人的居民身份:(单选或者多选)

(3)法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。

判定一个公司(或企业、单位,下同)是否属于一国的法人居民,一般有下列四个标准:

①管理中心标准。任何公司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设在哪一国,就认定其是哪一国的法人居民,该国可以依据居民管辖权征税。

②总机构标准。

③资本控制标准。

④主要营业活动地标准。

(4)法人居民身份的特殊判定标准。

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由于各国采取的法人居民标准不同,往往造成同一个公司成为两个国家居民的情况。对于这种情况,国际上还没有像双重自然人居民那样,形成一个按顺序标准来判定处理的方法,只能由有关国家之间协商解决。

(5)公民身份的判定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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