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 的主要考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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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经济法基础》主要考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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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关系:
- 法律关系由主体、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。
-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、组织(法人和非法人组织)、国家。其中,法人分为营利法人(如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等)和非营利法人(如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),以及特别法人(如机关法人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等)。非法人组织则包括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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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事实: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、变更和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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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的形式和分类:包括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、规章等不同的法律形式,以及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,如公法和私法、实体法和程序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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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裁、民事诉讼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:了解这些法律程序的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和程序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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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核算与监督: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和会计监督的职责、权限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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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:了解会计机构的设置、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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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结算:掌握支付结算的原则、基本要求以及票据的概念、特征、权利与责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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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法:包括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征税范围、应纳税额的计算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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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: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、解除和终止以及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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